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,为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,归档和管理工作,实现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更好地为学生工作服务,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,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学生科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,在主管校长领导下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,由学生科制订办法并统一组织实施管理。
第二条 学生科由一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、归档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、借阅和传递等各项基础工作。管理人员应自觉执行党和国家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,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第三条 学生档案资料的整理是为了解该生在学校期间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及表现,因此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极其重要。
第四条
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责 1、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登记汇总。协调学校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工作。 2、
统一部署、指导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、排序、密封及发放工作。 3、 负责接收、整理、分类、统计、保管各类学生档案及有关材料。 4、
完成毕业生各类材料的装档发放工作。 5、 配合各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。 6、 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登记。
7、
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学生档案,应征求学生科科长和主管领导的同意。造册报经校领导批准,予以销毁,未经鉴定和同意不得销毁任何档案。
第五条
学生档案归档范围
凡是学生在我校所填写的相关表格,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以及与学生相关的各种材料,均应归档。
其归档内容包括:中专考试报名登记表、思想品德考查表,毕业生登记表、报到证、成绩表、学年鉴定、毕业证,小学、初中学籍要案、毕业档案等。
第六条
学生档案管理办法
一、在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
1、每年度招生结束后认真按录取新生名单为新生建立个人档案。
2、学生在校期间,档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。发学生档案材料登记表至各班级;由各班主任、学生干部填好表格并收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科;
3、建立学生电子档案,用来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及档案中的材料名称。
二、中途离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
对于中途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在学校学习完成学业的学生,经学生科研究批准后,填写档案领取表,将其档案转回户口所在地。
三、应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
1、毕业生接到学生科通知后按时到学校办理毕业证、报到证及提档手续。
2、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后,将档案及档案转交当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。
第七条
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求
1、档案管理人员要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,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安全。
2、对于学生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。
3、要爱护档案,查阅时不准在档案上划圈、涂抹、批注、删改,未经批准不得复制。4、查阅、借阅档案时,需履行借阅手续,经学生科科长和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查阅。
5、我校工作人员,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档案,在借阅时也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,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,用后及时归还。
6、外单位人员因需要查阅、借调学生档案时,必须持单位介绍信。7、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随意将查阅档案内容泄露他人。8、未经校学生科的同意,不得向无工作关系的个人借阅档案。
9、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潮、防盗、防有害生物、防尘、防光、防高温等工作,定期检查保管情况,确保档案的安全,做到无丢失、无霉变、无虫蛀、无差错。
第八条 本制度由学生科负责解释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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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科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